一方要离婚起诉离婚(一方要离婚起诉离婚需要被告身份证吗)
起诉离婚需要去哪里办理
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婚姻缔结地(通常指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以下情形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2、被告属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
3、被告被劳动教养;
4、被告被监禁;
5、被告均被注销城镇户口。
二、适用离婚诉讼管辖特别规定的情形:
1、夫妻一方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离婚案件管辖: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起诉离婚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1、写离婚起诉状;
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
(1)请求离婚;
(2)小孩的抚养问题;
(3)财产依法分割;
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被宣告失踪后,另一方要求离婚时,人民法院通过发布公告解除他们的婚姻关系,这就是公告离婚的定义,也就是说,公告离婚就是人民法院通过发布公告解除当事人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其实质仍是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是诉讼离婚的形式之一,只不过法院在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判决书时要采用公告送达方式,因此被称作公告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十二条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能离掉吗
一、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能离掉吗
1、可以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已经确认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一)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二)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四)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的;
(五)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无和好可能的;
(六)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七)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八)一方、与他人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九)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二、诉讼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是怎样的
1、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如果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况,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仍然可以离婚。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坚决不同意怎么办?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当事人可以找律师向法院起诉离婚。法律规定如果一方有法律规定的情形的,并且经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应准予离婚。并且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的时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以保护女方的合法权益。
一、夫妻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1、夫妻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律规定如果一方有法律规定的情形的,并且经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应准予离婚。并且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的时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以保护女方的合法权益。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需要准备的手续如下: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自愿离婚和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协商等内容;
2、受理申请,男女双方准备有关材料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到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和发证,如果三十天满,从第三十一天到第六十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证。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要怎么办?可以起诉离婚吗?
当然可以起诉离婚。如果女方是在怀孕期间、分娩的一年之中,或者终止妊娠6个月以内,男方是不能够提出离婚的。
在结婚的时候,每个人都希望能够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可是这个愿望却非常难实现,并不是每一对夫妻都能够最后携手走到人生的终点,很多人走着走着就分道扬镳了。
离婚方式
离婚其实有两种方式,一种就是协议离婚,一种起诉离婚。
1、协议离婚就表示两个人自愿离婚,然后带上协议书和相关的资料到民政局去办理离婚手续。
2、起诉离婚,有可能是因为两个人都想要离婚,但是财产分不清楚和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还有就是其中的一方想要离婚,但是另外一方不想要离婚,这个时候都可以选择起诉离婚。
3、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起诉,审理,判决。等到一审程序结束之后,如果对判决的结果不服,还可以选择继续上诉进行二审。在起诉离婚的时候,记得要在离婚起诉书上写清楚起诉离婚的理由,还有财产分割的请求,包括孩子的抚养权等等要求。特别是涉及到孩子抚养权的问题,那么就更加要注意了,如果想要孩子抚养权,那么就要让自己属于有利的一方,才能够拿到孩子的抚养权。
如果你打算离婚,那么可以去看一下婚姻法,在婚姻法里面有非常多的规定。多看看总是没有坏处的,而且这也可以让你最大的程度上占有一定的优势。 离婚之前还是要考虑清楚,如果婚姻真的过不下去了,婚姻带给你的只剩下了痛苦,那么也只有用离婚这种方式才能够结束这一切,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可以先和对方好好的沟通一下,看一下能不能协议离婚,如果协议离婚不成再起诉离婚。
夫妻中的一方如果单方面起诉离婚,需要等多久才能成功离婚?
有时候感情是非常脆弱的,很多夫妻因为生活中的一些小事或者事长久积累了太多矛盾就会走向离婚,但是这种情况有很多种可能,有的是双方都同意离婚,而有一种情况是只有一方要离婚,而另一方坚决不同意,那么这就应该怎么办呢?让我们起来看一看吧。
一、单方面离婚应该需要多长时间?诉讼在被告常住一年以上地方的法院提起,如适用简易程序,一般三个月审结。如查明夫妻感情已破裂,法院则会判决离婚。一般对方坚持不同意离婚,法院很难在第一次诉讼时判决离婚,可在判决后六个月再次起诉,第二次起诉获得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很大。
二、感情出现裂痕怎么办?
有很多的时候夫妻双方离婚只是一时冲动,但是这一时冲动也可能会让自己事后感到非常的后悔,那么感情出现裂痕了应该怎样去修补呢?才能让自己之后不后悔呢?一起来看一看吧。主要就是要找到双方之间的矛盾点,然后着重的去解决这个矛盾,双方都做出一些改变或者是都退让一步,这样能够让夫妻双方之间的感情缓和很多,毕竟两个人在一起也是非常不容易的,如果轻易的离婚可能也不会遇到合适的人。
三、离婚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那如果真的确定要离婚,在离婚的过程中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首先就是财产分割问题,这也是很多矛盾的关键,很多人在离婚之后变成仇人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财产分割一定要做好,特别是婚前和婚后财产一定要提前拟定好合同。其次就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夫妻双方离婚已经给孩子带来了很大的伤害,如果再因为抚养权的问题僵持,那么可能会给孩子带来二次伤害。
双方无过错一方要离婚怎么办
双方无过错一方要离婚,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情况下,想离婚的一方可以直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
诉讼离婚的流程如下:
1、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申请;
2、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
5、由法院进行调解;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离婚财产也是需要注意的问题:
1、一方的婚前财产,如一方婚前的存款、购买的房屋、汽车;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6、夫妻双方婚后为一方购置的风险防范或救济性质的保险(受益人为夫或妻一方)的保险利益;
7、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夫妻一方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
8、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个人所有(处理时应给予另一方适当的照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