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协议有效吗(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2024)
婚内财产协议离婚后还有效吗
婚内财产协议离婚后仍然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财产协议,约定婚姻期间的财产归属和分割方式。这样的协议在离婚后仍然有效,除非双方达成新的协议或者经法院判决作出变更。婚内财产协议的有效性可以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并且有助于减少离婚纠纷的发生。
离婚协议约定的财产分割有效吗
法律主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婚姻法》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由此可见,如果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则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对双方具有法律的约束力,一方不履行协议的,另一方可以起诉要求履行。但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反悔的,则财产分割协议无效。
法律客观:
《婚姻法》解释二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四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已在第三者的见证下签的离婚财物协议有效吗?
答:是的,签署在第三者见证下的离婚财物协议是有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在离婚时自愿签订财产协议,并由第三者见证,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因此,签署在第三者见证下的离婚财物协议是有效的。在签订离婚财物协议时,夫妻双方应当遵守以下步骤:首先,双方应当认真阅读协议内容,确保协议内容符合双方的意愿;其次,双方应当签署协议,并由第三者见证;最后,双方应当将协议复印件存档,以备将来查阅。最后,我想提醒夫妻双方在签订离婚财物协议时,应当认真审查协议内容,确保协议内容符合双方的意愿,以免出现纠纷。
离婚协议房产有效吗
离婚协议房产有效。
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的情况具体如下: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起草离婚协议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2、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约定、探视权约定;
3、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确认与明确分割;
4、对于是否存在夫妻共同债务及清偿的约定;
5、另外,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社会公共利益。
协议离婚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1、准备相关证件。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外籍人士、港澳台胞在我国办理协议离婚则需提供以下文件:本人的有效护照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台胞还需提供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回乡证等有效旅行证件;
2、准备相关材料。每人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免签名,一式三份),在离婚协议书里面,必须明确说明双方是自愿离婚,并且双方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否则该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
3、夫妻双方本人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申请。民政局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如果有一本结婚证丢失,丢失结婚证的一方应当作出书面遗失声明。到档案室调取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加盖档案专用章,再进行办理。初审之后,工作人员发给双方《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双方回家等待;
4、夫妻双方拿到回执单后,需要回家等待30日冷静期;
5、30日冷静期后,双方再次共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民政局工作人员经查证情况属实后,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综上所述,离婚房产协议书是有效的。因为,我国婚姻的法律明确规定了,夫妻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对财产进行分割,即协议分割。在协议分割财产的情况下,只要不存在恶意损害债权人的行为,那么夫妻之间想怎么分割财产都是可以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十二条规定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我老公去公证局写的保证离婚后房子归我协议有效吗
你好,你们在婚内对双方财产进行的规划属于婚内财产协议。关于婚内财产协议,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婚内财产协议书不以离婚作为协议生效的前提条件;
第二,婚内财产协议书不应涉及到婚外情等道德层面评价的内容;
第三,婚内财产协议书仅围绕夫妻共同财产作出约定;
第四,婚内财产协议书约定的财产状况(含产权人、财产地址、产权证号等)必须明确无歧义;
第五,婚内财产协议书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六,婚内财产协议书的签订不应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第七,婚内财产协议书仅限于夫妻之间的分配,而不涉及到子女或第三人的分配;
第八,婚内财产协议书尽量避免约定附期限生效;
第九,若婚内财产协议书需要约定婚前的财产,建议同时做好协议公证;
第十,若婚内财产协议书涉及到赠与的内容,建议同时做好协议公证;
最后,为了不让婚内财产协议变成一纸空文,建议让专业人士协助进行撰写,确保其法律效力。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1065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