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财产保全有什么条件(申请财产保全程序怎么走)
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
法律主观:
一、诉讼前的财产保全的法律规定 财产保全是我国《 民事诉讼法 》规定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产保全有两种类型:一种是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另一种是诉讼中的财产保全。 诉讼前的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起诉前,根据 利害关系人 的申请,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强制保护措施的诉讼保障活动。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第1款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 申请财产保全 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 财产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二、 诉前财产保全 的条件是什么 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 (一)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二)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三)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四)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法律客观:
《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 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什么是财产保全?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申请人财产保全后提起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4、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财产保全后提起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4、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财产保全 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中财产保全两种,其适用条件如下: 一、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 1、只能在情况紧急的情况下提起诉前财产保全; 2、诉前财产保全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 3、将来提起的 诉讼 必须是给付之诉; 4、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必须是利害关系人。 二、诉中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 1、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 2、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 3、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 4、诉讼中财产保全一般应当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 5、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条
财产保全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在申请者提供担保的情况下才能申请的,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事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而且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