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司法鉴定伤残等级标准(车祸司法鉴定费用由谁承担)
司法鉴定伤残等级标准
【法律分析】:一级伤残 1。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 意识消失; 3。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级伤残 1。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 不能工作; 4。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 1。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 明显职业受限; 4。 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 1。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 职业种类受限; 4。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1] 。 五级伤残 1。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3。 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4。 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 1。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2。 各种活动降低; 3。 不能胜任原工作; 4。 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 1。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 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3。 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4。 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 1。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 远距离流动受限; 3。 断续工作; 4。 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 1。 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 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 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 1。 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鉴定规则》第二十八条 鉴定事项确认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鉴定事项确认书编号;(二)鉴定机构全称和受理人姓名;(三)委托鉴定单位全称和委托书编号;(四)送检人姓名、职务、证件名称及号码和联系电话;(五)鉴定有关案(事)件名称、案件编号;(六)案(事)件情况摘要;(七)收到的检材和样本的名称、数量、性状、包装,检材的提取部位和提取方法等情况;(八)鉴定要求;(九)鉴定方法和技术规范;(十)鉴定机构与委托鉴定单位对鉴定时间以及送检检材和样本等使用、保管、取回事项进行约定,并由送检人和受理人分别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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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伤残等级标准
十个等级分别是: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五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六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七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八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九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十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我国司法鉴定伤残怎么鉴定?
1.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
2.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3.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
4.司法鉴定人完成社会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后,应当出具司法鉴定文书。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