郫都区伤残鉴定在哪里
伤残等级鉴定去哪里鉴定
一、伤残等级鉴定去哪里鉴定
1、伤残等级鉴定一般委托有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做伤残鉴定。工伤的去当地社保部门的工伤鉴定中心;保险的去投保公司要求的鉴定部门;涉及司法诉讼的在地市级公安局。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意外事故伤残需要鉴定哪些
意外事故伤残的鉴定:
1、损伤程度鉴定 即轻伤、重伤、轻微伤鉴定或称伤情鉴定;
2、伤残程度鉴定 包括 I 级伤残至 X 级伤残工伤事故称为一级伤残至十级伤残,程度由重到轻;
3、因果关系鉴定 指损伤与疾病的关系鉴定;
4、医疗纠纷司法鉴定 医疗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若有,与患者死亡或残疾之间的关系;
5、保险理赔鉴定 是否意外伤残、重大疾病、全残、失能达到保险理赔规定;
6、影像学资料的同一认定 所提供X光片、CT等资料是否为同一人;
7、损伤后误工时间的审查。
成都伤残鉴定在哪里鉴定
法律分析:成都伤残鉴定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医疗工伤保险处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办公地址: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四号。
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伤残鉴定一般去哪里鉴定?
一般由司法部门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工伤的伤残鉴定一般去当地社保部门的工伤鉴定中心,而其他情况的可以去当地的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鉴定。
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工伤的伤残鉴定一般去当地社保部门的工伤鉴定中心,而其他情况的可以去当地的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鉴定。
伤残鉴定依据结果分为十级,按照法规规定再分级进行计算:
1、一至四级代为缴纳医疗保险,每月补贴伤残津贴,退休后享受基本养老保险,伤残补助金由本人27个月工资按等级依次递减计算;
2、五级伤残补助金为18个月本人工资,六级16个月,五至六级补贴社保;
3、七至九级伤残补助金由本人13个月工资依次递减,再根据当地标准解约时补贴医疗就业补助金。
我在郫县出的车祸,在那里去做伤残鉴定呢
你好,我认为,为了你的精力和时间,去哪做最好跟肇事方协商确定,因为实践中被害人自行做的伤残最后到了法庭上,被肇事方质疑,最后不得不做第二次,完全劳命伤财。如果双方协商了,寻就没多大疑问。最后说一句,你在郫县的话,你们最好选择以下这几个所,这些都是经司法机关认证的能出具法律效力文书的所:如果你要权威的话,可以去华西法医鉴定中心去做。
1:四川通和司法鉴定所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红照壁街27号百川大厦6楼
2:成都公诚信司法鉴定所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西三段7号西月大厦7楼
3:四川衡平司法鉴定所
地址:成都金牛区抚琴西路171号抚琴大厦8楼,抚琴西路与营通街路口西侧,德福宾馆以西50米路北,沿抚琴西路方向
4:四川京都司法鉴定所
地址:成都青羊区少城路,东城根南街与少城路路口西侧,成都少城医院西侧路南,沿少城路方向
5:四川中砝司法鉴定所
地址:成都高新区永丰路21号瑞祥大厦5层
6:四川协合司法鉴定所
地址:成都武侯区一环路南三段49号,一环路南三段与芳草街路路口西侧路北,沿一环路南三段方向
7:四川实正司法鉴定所
地址:成都青羊区正府街,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以西170米,沿正府街方向
郫县伤残鉴定中心在什么地方
员工进行伤残鉴定,需要根据事故性质的不同来判定进行何种鉴定,常见的为劳动能力鉴定和司法鉴定。
工伤伤残鉴定在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安排鉴定时间和地点,一般在市政服务中心是否服务窗口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一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司法鉴定的委托。
第十二条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要求出具委托书。
本通则所指鉴定材料包括检材和鉴定资料。检材是指与鉴定事项有关的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鉴定资料是指存在于各种载体上与鉴定事项有关的记录。
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委托鉴定的事项、鉴定事项的用途以及鉴定要求等内容。
委托鉴定事项属于重新鉴定的,应当在委托书中注明。
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
第十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应当对委托的鉴定事项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委托鉴定事项的用途及鉴定要求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委托,应当予以受理。
对提供的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委托人补充齐全的,可以受理。
郫县司法鉴定机构及地址:
郫县司法鉴定工作站
地址:新南街141号附近
四川普林司法鉴定所
地址:郫筒镇和平街135号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