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财产保全需要花钱吗(打官司申请财产保全需要花钱吗)
申请财产保全要钱吗?
申请保全要不要交钱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申请财产保全是要交钱的,主要有两方面的钱,一是申请费用,二是担保费用。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五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申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的,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
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
财产保全期间,申请保全人提供的担保不足以赔偿可能给被保全人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追加相应的担保;拒不追加的,可以裁定解除或者部分解除保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四条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诉前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多少费用
诉前或者仲裁前申请财产保全是需要缴纳保全费的。财产保全除了提供相应的担保外,是要根据保全财产的申请数额收取一定的费用的,而财产保全的费用通常会由败诉方承担,但也和诉讼费用一样,是必须由申请方先行垫付的。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多少钱
法律主观:
向法院申请 财产保全 需要交纳多少钱 申请保全交纳的费用是依照该房屋的价值按比例计算的。 咨询总结: 根据你起诉的法院不同,还需要向法院交纳一定数额的 保证金 ,具体数额可以咨询申请保全的法院。 网友咨询: 王某欠我钱一直没有归还,我们在借款协议上约定以他的一套房屋作为担保,我现在想到法院起诉他,但是又怕他把房子卖了,想申请财产保全,冻结房屋防止他出售。请问申请房屋保全需要向法院交纳多少钱? 律师回复: 申请保全交纳的费用是依照该房屋的价值按比例计算的。根据国务院公布的《 诉讼费 用交纳办法》: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另外,根据你起诉的法院不同,还需要向法院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具体数额可以咨询申请保全的法院。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财产保全需要交费吗
财产保全申请是否需要缴纳费用
需要。
按照诉讼费用收纳方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3.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
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另外,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没有按照法院规定的时间内交纳申请费的,又不提供一定担保的,法院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会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那么,到时候就要交纳申请费。
具体的法条依据是: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措施的,应当交纳申请费。
2.《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3.《民事诉讼法》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如何申请财产保全要交费吗
法律分析:需要。
1、具体法院作出裁定和执行的时间,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2、申请财产保全的话需要向法院缴纳申请费。具体标准为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3)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四条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三)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四)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每件交纳400元。
(六)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七)海事案件的申请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1万元;
2.申请海事强制令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3.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4.申请海事债权登记的,每件交纳1000元;
5.申请共同海损理算的,每件交纳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