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等级多少钱(伤残鉴定等级1-10哪个最严重)
苏州伤残鉴定需要多少钱
法律主观:
可以去同济医院司法鉴定所或苏州大学司法鉴定所 申请伤残鉴定 ,也可以委托律师申请鉴定。 人身损害赔偿 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 伙食补助费 、营养费、 残疾赔偿金 、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一般根据实际发生的确定;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需根据伤残等级确定。
法律客观:
《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劳动能力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第一条 1、职工因工负伤致残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每人次600元; 2、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申请鉴定的,每人次400元; 3、争议案件申请再次鉴定的,每人次1200元。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劳动能力鉴定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二条 1、职工因工负伤致残劳动能力鉴定 (1)职工因工负伤致残申请市级劳动能力鉴定的,每人次400元;用人单位和个人对市级鉴定结论不服申请省级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的,每人次550元。 (2)职工因工死亡后对职工供养亲属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每人次350元。 (3)延长停工留薪期、安装配置辅助器具、工伤复发确认的,每人次100元。
1—10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法律分析:1~10级伤残标准不一样。伤残等级鉴定是要去鉴定中心做鉴定的,根据鉴定结果持相关材料才能要求赔偿。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级伤残赔偿标准2022多少钱工伤?
二级伤残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5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25个月=56122元。
2.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85%支付至死亡.3.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十年计120个月×2551元×85%(一次性残疾退休金)+2551元×14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0个月×2551元×50%(一次性护理人员工资)=448976元.一次性残疾退休金为448976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6122元=505098元。
拓展资料
二级伤残评定标准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二级
(1)重度智能损伤;
(2)三肢瘫肌力3级;
(3)偏瘫肌力≤2级;4)截瘫肌力≤2级;
(5)双手全肌瘫肌力≤3级;
(6)完全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
(7)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80%,伴有四肢大关节中3个以上活动功能受限;
(8)全面部瘢痕痕或植皮伴有重度毁容;
(9)双侧前臂缺失或双手功能完全丧失;
(10)双下肢高位缺失;
(11)双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2)双膝双踝僵直于非功能位;
(13)双膝以上缺失;
(14)双膝、踝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15)同侧上、下肢瘢痕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6)四肢大关节(肩、髋、膝、肘)中四个以上关节功能完全丧失者;
(17)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18)无吞咽功能,完全依赖胃管进食;
(19)双侧上领骨完全缺损;
(20)双侧下领骨完全缺损;
(21)一侧上颌骨及对侧下领骨完全缺损,并伴有颜面软组织缺损>30cm2(注:2是平方);
(22)一侧全肺切除并胸廓成形术,呼吸困难Ⅲ级;
(23)心功能不全三级;
(24)食管闭锁或损伤后无法行食管重建术,依赖胃造痰或空肠造瘘进食;
(25)小肠切除3/4,合并短肠综合症;
(26)肝切除3/4,并肝功能重度损害;
(27)肝外伤后发生门脉高压三联症或发生Budd-chiari综合征;
(28)胆道损伤致肝功能重度损害;
(29)胰次全切除,胰腺移植术后;
(30)孤肾部分切除后,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31)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
(32)尘肺Ⅲ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及/或中度低氧血症;
(33)尘肺II期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po2<5.3kPa(40mmHg)];(注:PO2中2是下标)
(34)尘肺Ⅲ期伴活动性肺结核;
(35)职业性肺癌或胸膜间皮瘤;
(36)职业性急性白血病;
(37)急性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38)慢性重度中毒性肝病;
(39)肝血管肉瘤;
(40)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内生肌酐清除率<25mL/min或血浆肌酐水平持续>450μmol/L,(5mg/dL);
(41)职业性膀胱癌;
八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八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1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5个月×2551元=3826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个月×2551元=10204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551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3826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0204元=73979元。
工伤五级能赔偿多少钱
工伤赔偿与本人工资有关: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扩展资料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1996)是鉴定伤残等级的国家标准。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1、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2、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3、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
4、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
5、五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6、六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7、七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8、八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9、九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10、十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与此同时,该标准又根据工伤及职业病可累及每个系统和器官,评残标准应覆盖各主要临床学科的情况,将人体器官系统相近或有联系的临床科学编组,划分为五个部分,即:
1、神经内科、神经外科、精神科部;
2、骨科、整形科、烧伤科部分;
3、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部分;
4、普通外科、胸外科、泌尿生殖科(包括妇科)部分;
5、职业病内科部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伤保险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伤鉴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