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期间对方纠缠怎么办(离婚起诉期间对方欠债)
离婚后男方一直纠缠怎么办
离婚意味着夫妻双方的关系已解除,如果对方纠缠,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措施:
1、先找到对方详谈一下,看是否能和解,陈述利弊以及这么做的后果。
2、如果对方仍纠缠且采取的是电话骚扰,可以录音,然后向当地警方报案,让警察来处理。
3、如果是恐吓,利用证人录音录像的方法取证,取得大量有效证据,到法院起诉或报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离婚诉讼期间对方纠缠你怎么办
离婚起诉期间对方纠缠的,可以协商进行处理,如果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报警来进行处理,具体情况下还可以向法院来申请人身保护令,并根据司法机关的相关规定程序来进行办理。
一、 离婚起诉期间对方纠缠怎么办?
离婚起诉期间对方纠缠的一般自己协商,协商不成;就应该报警。法律保护公民具有离婚自由的权利,也就是说想离婚的一方随时有权利提出离婚。当事人的行为属于无理取闹,可以选择报警。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签发“人身保护令”,人身保护令即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它是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1款规定: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造成对方当事人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这就是法院签发人身保护令的法律依据。
人身保护令的申请,可以在离婚诉讼提起之前、诉讼过程中或者诉讼终结后的6个月内提出。提出申请时,应有具体的请求和事实、理由,并有一定证据表明曾遭受家庭暴力或正面临家庭暴力威胁。人身保护令的主要内容包括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或其亲友,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申请人,以及为保护申请人及其特定亲属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等等。
人身保护令签发后,由人民法院监督被申请人履行。被申请人在人身安全裁定生效期间,继续骚扰受害人、殴打或者威胁受害人及其亲属、威逼受害人撤诉或放弃正当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视其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或者告知受害人可以提起刑事自诉。
二、《民法典》对于离婚的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对于离婚起诉期间有关事项的处理,特别是不同的涉案情况所认定的具体措施是不同的,当事人之间应当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有关事项,如果造成了严重的违法事实的,是需要追究法律责任后果的。
起诉离婚后对方骚扰怎么办
法律主观:
离婚后女方被骚扰情节轻微的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对方想复婚和好,而女方不想的,可以直接表明不复婚的态度。双方离婚后,如果对方的行为严重影响女方的正常生活和工作,侵害了女方的合法权益,那么就属于违法,此时女方可以选择报警来保护自己。
已经起诉离婚了对方老是骚扰怎么办
离婚起诉期间对方骚扰你如果达到威胁人身安全的情形可以报警处理。一般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起诉离婚适用于以下情况:
1、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2、双方自愿离婚,但就财产分割、债务负担、子女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
3、一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另一方想要离婚的;
4、双方都同意离婚,但一方不在国内居住,或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或被劳教、劳改而无法亲自去办理登记离婚的;
5、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且为法律所承认的事实婚姻。
起诉离婚的流程如下: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综上所述,诉讼离婚是夫妻双方对离婚或离婚后子女抚养或者财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由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或者判决而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后对方纠缠怎么办
办理完成离婚登记或者收到离婚判决书后,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消灭,就意味着双方之间不在互负权利义务关系,双方之间成为了最熟悉的陌生人。面对离婚后的纠缠,如果是在合理范围 内的,基于以往的情分可以予以适当照顾或者包容,如果已经对自己造成精神上或者物质上的损失,可以要求其停止侵犯个人安宁的行为,必要时候可以选择报警或者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离婚后前夫一直纠缠,还经常恐吓威胁,我该怎么办
双方无论是通过何种方式离婚,自确定解除婚姻关系之日起双方即不存在夫妻关系双方若通过协议离婚的,按照离婚协议时约定的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案处理,如果是经诉讼的,由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的结果处理。一方不配合、不履行判决、调解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有在离婚时有尚未处理的财产,或者对处理结果反悔的可以向法院再次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请求法院处理。因财产发生争议的,双方不能协议的,仍可以请求法院处理,如果其他事情,无故恐吓、威胁的,可以及时报警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已经起诉离婚了对方老是骚扰怎么办
法律分析:离婚起诉期间对方骚扰你如果达到威胁人身安全的情形可以报警处理。一般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我离婚半年了,前夫一直纠缠我,我现在该怎么办?
纠缠对吧,直接报警装监控吧。
有些人就是不甘心,喜欢纠缠,(我是被女方纠缠,以孩子为借口)。
我的答复:再无理取闹纠缠,报警处理
结果:效果明显,不敢再我家纠缠
你郑重的告诉他:“我们离婚了,是两家人,陌生人”,再不然让自己亲戚住过来。
日子平常过,一年又一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