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不结算怎么起诉工程款(甲方不履行合同怎么起诉)
甲方拖欠工程款怎么解决?
甲方拖欠工程款的解决方式:拖欠工程款应找劳动或司法部门,如公安局、人民法院等。在项目法人出资方出资到位的情况下,施工企业只应将项目法人作为被告。法律规定,施工单位拖欠工人或其他劳动者工资的,受害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建设单位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不给怎么办
拖欠工程款不给首先是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要求对方还款,如果说通过这样的一种方式没有办法解决双方当事人的争议,那么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相对来说诉讼的方式是具有强制执行力度的,如果不予执行的话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一、拖欠工程款不给怎么办?
拖欠工程款不给首先是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要求对方还款,或者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1、准备好证据,有备无患。必要时通过挂号信的方法给对方公司发催收函并留底,以阻断时效。
2、亲自到对方公司上门催收。
如果电话和函件效果不理想,就应该经常去对方公司上门催收,可能刚好哪天碰到老板心情好大笔一挥给签字结款也是有可能的,所以应该积极主动上门。
3、委托律师代为催收。
如果自己手段方法不凑效或者精力有限,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处理,他们会用他们所学的专业知道帮排忧解难。
4、委托正规合法的催债公司催收。
除了律师,现在也有一些靠专门收债的公司,不过找这种公司要注意找正规的公司,对其催收手段也应了解,如果是非法手段则不能委托。
5、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供担保冻结对方资产。
如果协商、催收函等各种方法都试过仍不凑效的情况,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想掌握主动权,最好是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法院冻结对方相应的资产,以免赢了官司输了钱。
6、通过媒体向欠债公司施加压力。
如果对方公司是比较由影响力的大公司,对社会舆论会比较忌惮,这样的情况下可以寻求媒体的帮助,制造一些舆论压力给施工方也许能收到奇效。
二、工程款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1、工程款优先支付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2、不及时竣工验收情况下工程造价结算款的确定
在司法实践中,发包方往往以各种理由拖延结算,但却在事实上将建设工程交付使用,严重地侵犯了承包人的正当权益,造成大量工程拖欠款的发生。针对这一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若干题目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院解释”)第20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按照示范文本之规定,发包人应在收到竣工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并在确认后及时付清结算款。按照最高院的这一规定,假如发包方不按这一条款及时结算又不提出修改意见,就应当按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款。
3、实际施工人的保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若干题目的解释》第26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人,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包责任。”这一规定的进步意义在于在没有合同关系的情况下,要求实际施工人所实施劳务的受益人,即建筑工程的发包人承担支付工程价款的法律责任,最大限度地体现了对实际施工人的保护。
4、拖欠工程款的利息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工程案件若干题目的解释第17条:“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计息。”同时该解释第18条规定了利息计付的时间:“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算。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付款时间:
(一)建筑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三)建筑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题目的解释》中还有其他一些条款也是施工企业应当学习和领会的,比如说“黑白合同”的效力、无效合同的处理、代垫资题目、工程量的确定、工程质量认定等等,这些规定都与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的亲身利益息息相关,是施工企业必须留意学习和领会的。
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如果有人拖欠工程款时间比较长,仍然不归还的话,可以通过诉讼或者是通过仲裁以及调解的方式来进行解决,因为在这种情况之下是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必须要进行解决,拖的时间越长,对于当事人来说越不利。
工程完工不给结算工程款怎么办
法律分析:1、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劳动者向用人单位反映,并进行协商解决
2、劳动者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公司没有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员工拖欠的工资,以及按照拖欠的工资支付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3、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仲裁的方式,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劳动者搜集相关证据,并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对仲裁结果有异议或者不满意的,劳动者也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程没有结算怎么起诉
法律分析:有关索要工程的诉讼,关键点在于收集与施工及施工范围、工程量等相关证据。没有结算工程款的诉讼,也不例外。首先看,是否有合同。一般来说,合同会约定发承包双方的名称,工程名称、工程地点、施工范围、工程量、工程单价等。即使还没有结算的工程,也可以按照施工过程中留下的记录或施工图纸算出工程量,再结合合同单价,或者工程定额、市场信息价等方式确定已经完成工程的工程款。如果没有合同,则可以按照施工图纸、结合相互认可的单价或其它约定,来计算已经完成工程的工程款。工程款的计算,涉及到工程造价,一般小型工程或者简单劳务承包工程,计算比较简单,如果是大中型或者复杂的工业厂房等,就需要专业的造价工程师的协助。
在收集好上述事实并计算出工程款金额后,就可以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的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工程结束后,甲方不给结算怎么办
甲方不给结算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间内支付价款,超过合理期间还未支付的,可以将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甲方不结算怎么起诉工程款
一、不结算工程款怎样起诉
1、起诉不结算工程款的行为如下:施工单位拖欠工人或其他劳动者工资的,受害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提起诉讼时,应当提交起诉状和相关的证据材料。
2、法律依据: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
没有合同拖欠工程款不给怎么办
1、双方没有签合同并且对方故意拖欠工程款不给,那么当事人需要收集双方存在合同关系、拖欠工程款的证据,撰写起诉状到法院起诉对方。一般情况下,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甲方不结算,拖延付款,如何起诉
甲方不结算,拖延付款,起诉的流程如下:
1、书写起诉状并起诉。
起诉要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法院提出副本。即被告+1的原则。随后应当去管辖法院起诉。如果没有约定哪里的法院有管辖权的情况下,一般被告所在地的法院都有管辖权,被告所在地包括户籍所在地(身份证上的地址)和经常居住满一年的地方即经常居住地。
2、法院受理。
根据立案登记制的规定,凡是能够当场立案的当场受理,不能当场立案的则先登记并一次性告知补充的材料。符合法定条件的,7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法定条件的,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案件受理后,七日内交诉讼费,否则视为自动撤诉。若案件需要做财产保全,可立案时一并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担保申请书,并交纳保全费。
起诉要注意首先就是要却确认双方存在发包承包关系,承包人完成了一定的工程量并质量合格,依法应当获得工程款。如果有建设工程合同,就按照合同的约定计算出应得到的工程款,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如果没有合同,可以用其它可以证明存在发包承包关系的资料,比如现场签证单、验收资料、图纸交付记录等作为证据,并计算出应得到的工程款,再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由于复杂的建设工程合同本身和现实状况,导致工程款纠纷在司法实践中很是常见。现在建筑行业拖欠工程款时经常发生的事情,那拖欠工程款构成犯罪吗?拖欠工程款怎么办?接下来由我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6、《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工程款拖欠的后果。
工程款拖欠会带来较多的社会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农民工的工资拖欠,影响社会稳定。我国政府前几年在春节前都要帮农民工讨工钱,表面看是施工方拖欠,其实,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业主方拖欠工程款。业主拖欠施工单位的,施工单位就没钱付工资。所以每到年末,多数被拖欠的承包商感到年关难过,有时还会到银行贷款,支付民工工资,以缓解舆论压力。二是严重影响到企业的运作,破坏建筑行业的经济秩序。垫资承包(我国虽明令禁止,但还是较多),占用到企业大量的流动资金,以致周转不灵,员工工资拖欠,设备维修成问题,有的企业还因此而倒闭。
修改完善《建筑法》,为彻底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提供法律依据
我国《合同法》第16章“建设工程合同”中的第一条即《合同法》第269条明确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也即支付价款是发包人的根本性义务。《建筑法》总共85条规定中有65条涉及工程质量,却没有对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主要内容或者说是发包人的主要法律义务和责任作出相应规定,笔者认为,正是由于立法本身的疏漏,才造成拖欠工程款愈演愈烈,只有修改完善《建筑法》,才能从源头上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鉴于此,笔者提出以下几点立法建议:
(1)、增加承包人交付工程时发包人应付清价款的规定。根据《合同法》第269条和第286条的规定,承发包双方的先后履行顺序只表现在履约过程中,一旦工程完工,则发包人就应当支付价款。发包人的价款支付责任不仅是及时确认结算,而应当是付清价款,发包人的责任包括结算、确认和支付工程款,也就是说一手交工、一手付款。《建筑法》的修改中应明确规定:“当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在承包人交付工程时,发包人必须结算确认并支付工程价款。”这里有一个具体期限的衔接问题,原先认为结算工程价款有一个时间过程,一手交工、一手付钱在实践中难以操作,这事实上不是一个理由。因为国家财政部、建设部的369号文件第13条第1款规定:“分段结算与支付。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具体划分在合同中明确。”工程价款结算完全有条件分阶段进行,基础和结构阶段的已完工工程款理应在完工后的继续施工过程中及时结算并确认,在合同履约过程中解决这个问题有足够的时间;而到竣工验收时,作为承包人需要同步解决的只是装修装饰阶段的结算和竣工后的总造价汇总调整。同时《建筑法》的修改理应配套规定主管部门的相应管理职责,为什么对承包人的工程质量要管到通过验收和备案,而对发包人的付款为什么不相应管到付清价款呢?
(2)、增加承包人在未收到价款前有权留置工程的规定。对于承包人在未收到工程价款时有权留置工程,1991版的国家工商局和建设部联合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合同条件第28条“竣工结算”曾规定:“由于甲方违反有关规定和约定,经办银行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并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承担保护费用。”
但由于我国1995年1月1日施行的《担保法》第2条规定:“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当时市场和学术界一般都认为建设工程属于不动产,所以1999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32条“竣工验收”就删去了留置工程的相应规定。而由于前述《合同法》第287条的规定已经事实上明确了建设工程合同属于承揽合同,因此,《建筑法》的修改中既要规定发包人未支付价款,承包人不得交付工程。还应当明确规定:“在发包人未支付价款时,承包人有权留置工程。经承包人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付款,承包人有权行使优先受偿权。”
(3)、增加政府主管部门对造价支付强化监督的相应规定。现行的《建筑法》以及配套的法规、规章对承包人的完成工程建设,包括应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已经有一整套的法律制度,政府主管部门对承包人的完成工程建设的义务已经有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办法。根据公平原则,法律应当相应规定政府主管部门对发包人的支付价款包括对结算的确认和支付的监督管理,同样规定完整的、行之有效的法律制度,例如,发包人未付清工程价款不得办理竣工备案手续等。事实上,国务院《关于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即(2003)94号文件中就有一系列的对发包人不及时支付工程款的制约措施,要使这些行政措施真正发挥作用,就必须使之上升为法律。只有在法律制度设计时强化主管部门对造价支付的监督管理,并成为对拖欠工程款的强化的法律约束,才能依法解决久治不愈的工程款拖欠的顽症。
(4)、新《建筑法》出台尚需经过一系列立法程序。为了满足清欠工作的实际需要,建议有关行政部门在立法权限内先制定具体规章,以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同时也为《建筑法》的修改提供立法效果的实际检验。建设建设部或者建设部会同有关部委,尽快制订解决工程款拖欠以及预防发生新的拖欠所迫切需要的部颁规章,并在执行中逐步完善。从行政管理角度看,急需的相关办法主要有:《建设工程资金落实以及价款拨付监管办法》、《建设工程委员会评标认定成本价的暂行规定》、《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价格上涨幅度过剩的有关规定》、《建设工程带资承包建设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保险及风险管理办法》、《价款结算与竣工交付管理办法》。
从操作实践存在的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分析,上述管理办法都是迫切需要的。建议国家建设主管部门加强调查研究,尽快出台上述各项部颁规章。
工程款起诉书怎么写
工程款拖欠起诉状的写法如下:
1、首部应依次写明。文书名称民事起诉状,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况。原告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被告基本情况的写法和原告相同;
2、正文包括以下内容:
(1)诉讼请求。要写明请求法院解决什么问题,提出明确的具体要求;
(2)事实与理由。引用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为诉讼请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据;是要把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发生纠纷的原因、经过和现状,特别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实事求是地写清楚;
(3)证据及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提起民事诉讼的原告负有举证责任,要能够举出证明案情事实,支持自己诉讼主张的各种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
3、尾部写明受诉法院名称,附件除写明起诉状副本外,提交证据的,还要写明证据的名称和数量。最后由起诉人签名盖章,写明起诉日期。
附范本如下:
起诉单位:(全称):______市______县______建筑公司
企业性质:集体;经营范围:工业与民用建筑.
何时经何部门批准开业:______年______月份经______县基建局批准
地址:______县______乡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工区历下办理处。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被告单位(全称):______市职工教育培训中心
地址:________市_______-______路________号
事由: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拖欠工程款纠纷
诉讼请求:
责令甲方偿付工程款和赔楼乙方经济损失:
(1)付清宿舍楼、教学楼拖欠款21793.08元;
(2)结算零建工程款:174551.87元减去甲方垫付的材料款66913.30元,应付给乙方工程款10768.57元;
(3)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______年至______年度拖欠款的滞纳金54595.88;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月设备闲置费57979.30元
以上三项合计,共242006.83元。
事实和理由: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县建筑工程总公司______公司(原告,以下简称乙方)同______市职工教育培训中心(被告,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标的是乙方为甲方修建教工宿舍楼两幢。承包方式是“议标形式,也工包材料”。承包额为495125.74元。开工日期定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日期定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同签定后,乙方按时将设备机具等运进工地,但甲方因工地、图纸等原因没有同有关单位交涉好,直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才正式开工。在长达一百七十七天之内,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开进工地的70余名职工无活可干,机具设备长期双里无用,给乙方经济上造成损失达8059.73元。甲方虽然承担了25611.43元的误工费,但尚有57979.30元到今有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两幢宿舍楼建筑安装工程竣工后:,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又同甲方签订教学楼工程的施工合同书(附原印件)。教学楼工程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工。三幢楼均经______市建筑工程质童监督站校验合格交付被告使用。
工程结算书经甲、乙双方审定后,交______市建设银行校准定这杂,双方无任何争议。甲方应依合同书之规定与乙方结清工程款,但至今甲方仍拖欠乙方工程款21793.06元。
从______年元月开始,甲方要求乙方为其零建工程拖工。经多次协商达成协议,乙方又为甲方修建了汽车房、锅炉房、坝墙等多项零建工程。但价值174551.87元的工租款至今不与乙方结算。因甲方一再拖欠乙方工程款,致使乙方工人工资长期不能支付,被迫于______年______月底撤离甲方工地。
为了收回甲方拖欠的工程款,乙方组织专人多次与甲方交涉。开始,甲方以工程资料不全为由予以推拖,乙方只得将自己的全部资料复印交给甲方。后来,甲方又以有关建材差价不合理为由拒绝支付原宿舍楼、教学楼所拖欠的工程款,并推而广之,拒绝审核乙方后期施工的全部零建工程的结算。
综上所述,甲方违反合同书的约定,单方面地推翻合同书规定的有关条款,无理拖欠乙方工程款给乙方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起诉单位:XX县建筑工程总公司
XX公司(盖章)
XX年X月XX_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