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纠纷(固定总价合同纠纷案例)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2.04
892
但是,材料市场不会永远只涨不跌,因此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对业主同样具有一定的风险,只是基于业主在工程合同中的优势地位,往往可以逼迫承包商减少合同价款,因此,固定总价合同中业主的价格风险相比承包商要小得多,固定总价合同,业主往往在合同中明确只有业主变更设计和增减工程量可以调整合同价款,这样一来承包商索赔的机会大大减少,而业主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就能做到基本不突破预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如何解决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纠纷

法律主观:

可以采取下列方法来解决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纠纷:

1、当事人之间协商;

2、由第三方调解;

3、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等。

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一般是指是为供货方提供一个完成任务的固定价格的合同。且仲裁的前提条件为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固定总价合同的特点、风险及防范措施分析探讨?

为了使承发包双方对固定总价合同的性质、风险有更深的认识,在今后签订这类承包合同时尽可能将风险范围估计充分并合理分担,避免纠纷再次发生,本文作者结合实践,固定总价合同的特点、风险、争议类型作了深入的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供承发包双方参考。

一、固定总价合同的的性质、特点及风险

固定总价合同,俗称“闭口合同”、“包死合同”。所谓“固定”,是指这种价款一经约定,除业主增减工程量和设计变更外,一律不调整。所谓“总价”,是指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工程量以及为完成该工程量而实施的全部工作的总价款。

固定总价合同在目前的建筑市场上颇受青睐,特别是外资企业业主更是普遍采用这类合同。这是因为这类合同与固定单价合同、按实结算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相比具有明显的优势,更能保护业主的利益。

固定总价合同有如下特点:

1、工程造价易于结算。

由于总价固定,因此只要业主(发包方)不改变合同施工内容,合同约定的价款就是承发包双方最终的结算价款。对于业主来说,这样的价款确定形式可以节省大量的计量、核价工作,从而能集中精力抓好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

2、量与价的风险主要由承包商承担。

对承包商而言,固定总价合同一经签订,承包商首先要承担的是价格风险。这里投标时的询价失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价格上涨风险均由自己承担,业主不会给予补偿。

其次,承包商还要承担工程量风险。在固定总价合同中,业主往往只提供施工图纸和说明,承包商在报价时要自己计算工程量,再根据申报的综合单价,得出合同总价。即便业主提供工程量清单,也仅仅是承包商投标报价的参考,业主往往声明不对工程量的计算错误负责。这样,承包商还要承担工程量漏算、错算的风险。

招标实践中,业主给予的投标时间往往比较短,承包商来不及根据施工图精确计算工程量,只能凭经验结合图纸作估算,漏算、错算几乎难以避免,只不过漏算、错算的数额有大有小罢了。

对于业主而言,通过招标、议标选择的承包商,其中标价的利润空间已经大大压缩,业主高价获取工程的的风险几乎不存在。但是,材料市场不会永远只涨不跌,因此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对业主同样具有一定的风险,只是基于业主在工程合同中的优势地位,往往可以逼迫承包商减少合同价款,因此,固定总价合同中业主的价格风险相比承包商要小得多。

3、承包商索赔机会少。

固定总价合同,业主往往在合同中明确只有业主变更设计和增减工程量可以调整合同价款,这样一来承包商索赔的机会大大减少,而业主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就能做到基本不突破预算。因此固定总价合同也是业主对付承包商“低中标、勤签证、高索赔”的妙招。

二、固定总价合同的局限性

尽管对业主而言,固定总价合同有那么多的优势,但固定总价合同并不适用所有类型的工程项目。根据固定总价的上述特点,笔者认为,固定总价合同仅适合以下类型工程:

1、合同履行周期短的小型工程。由于固定总价是价款不变的合同,因此承发包双方都要承担材料价格起伏的风险。虽然承包商承受的材料涨价的风险更大,但有涨总会有落。如果双方签订合同时正是材料大幅度涨价的时候,而在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又大幅回落,那么吃亏的将是作为发包人的业主。因此作者认为固定总价合同只适用履行周期一般不超过半年、材料市场价格相对稳定的小型工程。

2、适合工程结构相对简单的工程。因固定总价是量、价均不调整的合同,对于结构相对简单的工程,工程量误差率较小,报价的准确性更高。而结构复杂的工程,承包商漏算、错算工程量的概率较大,虽然业主可以施工图纸已经明确、双方已经通过询标、答疑解决了设计细节问题,工程量疏漏的损失应由承包商自己承担为由拒绝承包商的调价要求,但如果承包商确实因此而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或者如上述案例那样因业主给予的投标时间过短无法准确计算工程量,造成工程量差异太大,损失严重,承包商依然会要求业主分担,甚至通过停工、诉讼或仲裁途径解决这些问题。这样一来,对工期十分敏感的业主将不得不花大量精力、时间处理这些争议。因此,笔者认为,对于结构简单的住宅、厂房、商场等类型工程可以使用总价固定合同,而结构复杂的综合性工程则更适合单价固定合同形式。

三、固定总价合同常见的争议类型

笔者所在的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在建设工程、房地产领域法律服务已形成从理论到实践均有一定造诣专业队伍。从近几年来承接的业务来看,纠纷类型主要有:

1、价格争议:在价格争议中,又可以分为:

(1)材料涨价引起的价格争议。如2003年全国大多数城市建材大幅度涨价,有些地方的涨幅达30%~50%,这对低价中标而又签订固定总价合同的承包商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承包商认为材料涨价幅度已经超过正常的商业风险范围,属于当事人签约时无法预见的客观情势变化,要求业主对此进行补偿,追加合同价款。而业主则以双方所签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材料涨价属于承包商应当承担的商业风险范围、追加价款没有合同依据为由,拒绝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2)变更引起的价格争议。设计变更和业主增减工程量是固定总价合同约定的可以调整合同价款的主要原因。因此如果双方对设计变更、调增调减工程量引起的价款变动没有明确、具体的约定,一方主张变更工程的单价应按市场价或造价部门市场信息价计价,一方坚持按照承包商投标时的单价进行计价,双方即会产生争议。

2、工程量争议:

这类争议主要发生在施工企业报价漏项、工程量错算较多的情况下。因我国对工程量计算有统一规则,施工企业又有专门的预算人员,因此施工企业对工程量失误导致的价款损失普遍认为是自己的失误造成,即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工程量漏算、错算,也很少要求业主追加合同价款,除非工程量误差巨大、损失惨重,且发包人在招标过程中有过错。故此类纠纷相对较少。

相信经过以上的介绍,大家对固定总价合同的特点、风险及防范措施分析探讨也是有了一定的认识。欢迎登陆中达咨询,查询更多相关信息。

固定总价合同工程量增加了怎么办

看施工合同中是否约定在发生重大工程变更、累计工程变更超过一定幅度或其他特殊条件下可以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的条款,如果合同有此类约定就按约定的内容增加工程造价,如果合同未约定,就要同发包方进行沟通,提供出增加工程量部分的原因和依据,通过洽谈,争取要回自己的成本及利润。

一、固定总价合同工程量增加了怎么办

(一)如果是施工图纸不发生变化,承包方实际施工量的多少不会引起价款的增减,也就是说,如果承包方对工程量漏算、错算了,这种损失得不到发包方的补偿,只能全部自行承担。

(二)如果是合同外内容且不是因为乙方原因造成的增加合同内容可以向业主申请变更索赔,这个还要看合同签订的具体条款来看。

(三)如果是不可抗力的原因比如风、雪、雨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合同内容增加是可以索赔的,这个有时候也要看甲方的看法。

固定总价合同工程量增加了怎么办

二、非合同履行阶段调整工程总价

(一)一般需要调整工程款的情形都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过有时候也可能出现在非合同履行阶段就需要对工程款进行调整,一般分为两种情形:一是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与招标图纸不符或无项目特征;二是固定总价的对应范围无法准确认定。

三、合同履行阶段调整工程总价

(一)在合同履行阶段,如果工程量发生了变化的,甲乙双方一般都可以提出要求,对变化部分的工程款进行调整。如果工程量增加,乙方可以要求增加工程款,如果工程量减少,甲方可以要求建设工程款。

(二)此外,如果工程质量标准发生变化,也可以要求对变化部分的工程款进行调整。最常见的就是在签合同时,对某项建筑材料做了要求,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甲方要求更换成更高级的材料,必然导致施工成本上升,那么,结算时乙方可以要求调整工程款。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工程固定总价合同结算时的疑问

你先要了解一下什么叫固定总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即承包人针对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的拟建工程项目实施范围、工程量清单、相关报价要求、风险范围及幅度进行的报价不予调整。当工程项目实施范围发生变化、工程量清单发生偏差、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及幅度时应予以调整。调整的方式、方法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或者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

也就是说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和范围核定的总价,不因其他外界因素而变化,

但与合同不符的增加或减少部分是可以调整的,可以约定调整方式,

一般采用现场工程变化签单,完工后第三方审价的方式做调整,

基于这一点,你应该能明白你上面所述的怎么调整了吧?

固定总价合同变更后工程量增加能索赔吗

归根到底,是变更风险在合同中分配的问题。

如果你所说的变更应该由你放承担这一风险,那么就不能索赔。

如果工程量增加应该由业主方承担,那么就可以索赔,如业主要求的增加工程量,勘探交底或者设计有重大误算,使得工程量增加等。

如何解决建筑固定总价合同中关于工程量的争议_1_3

业主基本不承担工程量风险,但业主方应当注意,如果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招标时应使用施工图而不是草图或方案图,且应有比较详细的图说和施工要求,并在招标时给投标人留有足够的编标时间和询标时间(应当依法招标的工程不得少于20天)。

以确保投标人完全了解施工场地,理解设计意图,明确施工要求,减少投标人工程量计算失误的概率,避免纠纷的发生。

对于承包商而言,首先在投标时应吃透设计意图,详细踏勘现场,对图纸和说明中不明确的地方应及时通过询标要求招标人明示,并做好询标答疑的详细记录,以备今后发生争议时有足够的证据。其次在编制经济标时应采取“背对背”的方法,由两名以上预算员同时计算或审核工程量,以便及时发现工程量漏算和错算之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价款按照固定总价结算,当事人主张施工范围、工程量增减的,如何处理?

1.实际施工未超出约定施工范围的,应当适用固定价结算。

2.当事人主张施工范围确有增减的,主张增减的当事人,对该增减是否存在、实际数量、价款承担举证责任。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对增减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2)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参照合同约定标准对工程量增减部分予以单独结算,无法参照约定标准结算的,可以参照施工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

(3)工程尚未完工的,但能够确定已完工工程占合同约定施工范围比例的,以合同约定的固定价为基础按比例折算;不能确定已完工比例的,双方对工程造价有争议的,可将争议部分工程造价委托鉴定。

【版权声明】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律师投稿,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于本网联系,我们将予以及时更正或删除。【在线反馈】

股权转让金没有付股权转让合法吗(股权转让纠纷与股权转让合同纠纷)

股权转让没有付股权转让金合法吗股权转让只要是基于真实意思表示,且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就是合法有效的。受让方没有付转让金,转让方可以要求受让方支付转让金并 承担违约责任 ,经催告仍不履行的转让人可以终止股权转让。《中华人 ...
2023-12-28 12:54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

书面方式是最佳方式,特别是在建设工程纠纷过程中,应该及时签证,或使用索赔文件或其他书面函件以保存证据,书面的文件保存完整在诉讼过程中也较能形成证据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 ...
法律百科
845热度

建设工程合伙协议纠纷案例(建设工程合伙纠纷管辖权)

刘昭彦律师工程合伙人合同协议书范本免费合伙人: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合伙人: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经*等协商,就合伙承包____________工程事宜,达成如下一致,供各方信守,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日期:关于合 ...
法律百科
532热度

个人合伙合同纠纷(个人合伙合同纠纷案例)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八条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五条对没有办事机构的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 ...
法律百科
446热度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合同无效(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综上所述,劳务再分包合同无效,法律禁止再次将工程转包给他人,劳务分包合同是否适用建设施工合同司法解释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 ...
法律百科
17热度

工程固定总价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纠纷)

鉴于目前工程总承包项目设计费用单独计取,因此在工程总承包固定总价模式下,往往出现设计单位在设计时只管满足雇主要求,而不顾承包商的施工成本的情形,由此造成设计与造价脱离、固定总价“包不住”的风险,设计进度迟延风险,甚至出现有的承包商 ...
法律百科
498热度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起诉状(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起诉状范本)

以及能证明当事人诉讼主张的材料,例如合同文本、证人证言、电子数据等材料,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 ...
法律百科
50热度

居间合同纠纷怎么起诉(居间合同纠纷案例)

居间合同违约可以起诉吗法律主观:可以的,在 合同违约 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法院应予以支持,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形式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 ...
法律百科
23热度

审理工程合同纠纷(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根据有关规定,在工程争议解决方式的选择过程中,一方面,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选择由仲裁机构仲裁的,人民法院则失去了对该双方当事人争议案件的管辖权,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仲裁与诉讼解决仲裁,是指经济合同仲裁机构依据经济合同仲裁法或规则, ...
法律百科
927热度

关于合同纠纷的(关于合同纠纷的案例)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第六条 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 ...
法律百科
426热度

没有签订分包合同的工程纠纷案例(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例)

没有签订合同如果遇到拖欠工程款一类的合同纠纷该处理情况如下:1、协商,施工单位与发包人就工程款的支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解决拖欠工程款的纠纷,2、起诉书要清楚明了的写明,原告有关于拖欠工程款项的诉讼请求,并附带相关证据,如果有人证物证 ...
法律百科
516热度

旅游合同纠纷(旅游合同纠纷案例)

合同当事人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以根据合同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3、可以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果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 ...
法律百科
995热度

工程欠款合同纠纷起诉状(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起诉状)

保修义务系承包人法定义务,发包人返还保证金后,承包人仍应在法定或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承包各部分工程的保修责任,法院认为:①依《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2条第1款规定:“质量保证金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施工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 ...
法律百科
401热度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建设工程检测公司)

仲裁是指发生合同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关进行裁决并解决纠纷的方式,由于调解协议书不具有法律强制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不能就此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可以采用其他方式来解 ...
法律百科
834热度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应该如何处理(建设工程教育网-官网)

第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1](三)按照法释[2004]14号第二条规定,发包人是否有权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一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相对方为发包人与承包 ...
法律百科
245热度

北京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吗)

一、建设工程合同可以约定管辖吗(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般由合同约定的履行法院管辖,但合同没有约定时,由发包人接受图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 ...
法律百科
431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