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前欠款人转移财产怎么办(起诉欠款人名下没有财产怎么办)
在起诉前房产转移了怎么办
法律主观:
这种行为属于恶意转移财产,对方有追索权,可以起诉你行使撤销权之诉。 而且,如果所 欠款 项为 夫妻共同债务 ,则应由夫妻共同偿还,仍然可以申请法院执行以上房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 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 第二百三十三条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 强制执行 。
债务人在起诉前就转移了财产怎么办
债权人可以在法院债务人存在该行为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方式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从而达到撤销权行使,不执行法院判决情况轻微的会被罚款、拘留的处罚,情况严重的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流程如下: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
2、申请人提供明确线索;
3、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
4、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综上所述,法院可以查询被执行人相关银行帐号或者资金情况来判断其财产是否发生转移。若被执行人将财产转移,权利人有明确线索,可以向法院提供,由法院追回被转移的财产,并对被执行人进行罚款、拘留的处罚。情节严重的,被执行人还可能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欠债人在起诉前就将财产转移怎么办?
如果债务人转移财产并不会影响债务的履行,那么债务人转移财产的行为并不违法,但是,如果债务人转移财产的目的是逃避债务,转移该财产后,债务人将失去履行债务的能力,而且,债务人是无偿或者是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转移财产的,那么,债权人有权行使撤销权,请求撤销该违法转移财产行为。
债务人在起诉前就转移了财产怎么办
法律主观: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 恶意转移财产 ,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