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一方隐匿财产怎么办(夫妻离婚女方出轨财产怎么分)
离婚对方把钱藏起来怎么办
离婚对方隐匿财产的话可以再次请求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过请求人民法院再次分割的前提条件是,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供对方隐匿财产的证据证明再次分割的话,隐匿财产的一方有可能会很大程度上的少分夫妻共有财产,这是法庭对当事人的一种直接性的处罚。
一、离婚对方隐藏财产怎么办?
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离婚时发现对方隐匿财产的,有证据证明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对方隐藏财产的证据,法院会根据提交的证据判决在分割夫妻财产时,对隐藏财产的一方部分或少分财产,这是对离婚隐匿财产行为的一种处罚。而对于离婚后发现对方有隐藏财产的行为的,可以在发现之次日起两年内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
二、如何收集转移财产的证据?
法律规定明确了发现一方转移财产该怎么办,但法律要求是以证据说话,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未转移财产一方要举出证据证明对方隐匿了财产,隐匿了多少,如果举不出证据,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而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家庭地位偏低的当事人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常处于证据收集的劣势。且目前家庭资产状况又日趋复杂,除了住房,还有股权、经营权等,发生离婚诉讼时,一方隐匿、转移财产,甚至编造假债务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果受害方对新型的理财方式不了解,或者根本就不知情;不知到一方在外面干了些什么,每天见到的就是明处的这些东西,对于暗处的一无所知,那么,就无法完成法律要求的证据收集任务;当客观事实不能被完全证明时,只能尊重法律的真实,也只能看着本属于自己的财产归属他人。那么如何收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呢?
当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后,对方往往会闻风而动,转移夫妻共有财产。
因此,原告在起诉前,先不要打草惊蛇,应当积极收集夫妻共有财产的证据。比如,夫妻共有的:公司股东出资证据;公司相关财务报表;存折的开户行、账号;炒股账号;房屋所有权证;其它夫妻共有财产的发票,等。对现金、贵重物品注意保护。在必要时,可以申请诉前保全或诉讼保全。
三、如何申请离婚财产保全?
1、提供担保。
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
2、处于预防财产损失。
只有在诉讼争议的财产存在毁损、灭失等危险,或者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可能采取隐匿、转移、出卖其财产的,人民法院方可依职权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保全限于争议财产。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4、申请的法院。
离婚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5、不动产的保全。
人民法院对不动产和特定的动产(如车辆、船舶等)进行财产保全,可以采用扣押有关财产权证照并通知有关产权登记部门不予办理该项财产的转移手续的财产保全措施;必要时,也可以查封或扣押该项财产。
6、法院裁定财产保全。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事实上,如果在诉讼活动进行中就已经发现对方有隐匿财产的行为的话,这种情况下就已经可以申请法院对夫妻共有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了。不过,有些人可能就是在夫妻共有财产分割完毕后才发现当初当事人是有这一行为的,那就只能重新对财产分割的问题通过诉讼解决了。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离婚后发现了丈夫有隐瞒财产
法律主观:
如果离婚后发现隐瞒了财产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是不分。离婚后,另外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包括以下:,1.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交款发票、出资证明;,2.存款账户;,3.拥有股权的,提交工商登记、出资证明;,4.有债权的,提交借据;,5.对夫妻共同财产有约定的,提交协议书。,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是能约定的。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婚内财产经双方协议,如果分配合理,双方协议时没有发生违法的要挟之类的,是有效的。但婚内财产协议存在三种无效情形:,1.财产归子女很多伴侣在作财产约定时,会考虑日后子女的抚养问题,会约定某一部分的财产归子女所有。但在实际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从法律上来看,赠与没有履行。当然,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2.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又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3.谁提离婚谁无财产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一方隐匿财产怎么办
法律分析:离婚时一方隐匿财产的可以在分割财产时举证证明对方存在隐匿财产的行为,此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协议离婚会查各自名下财产吗?如果有隐瞒会怎么处理?
随着社会的发展、中国每年的离婚人数达到了几百万对、很多人听到之后觉得是危言耸听、但这确实是真实的情况、我们知道离婚不仅对孩子和家庭来说都不是好事情、这其中牵扯的最多的就是财产的分配、有时候都会大吵一架、现实生活中存在两种离婚方式、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那么协议离婚会查各自名下的财产吗?如果有隐瞒会怎么处理?既然是协议离婚、说明夫妻双方是可以商量的、一般也不会查各自名下的财产、如果发现对方没有在离婚的时候说明真实情况、如有隐瞒的、可以提出再次进行财产分割、这种情况是被允许的。
“ 十年修得共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这是古代对于爱情来之不易的描写、但在现代、人们变得越来越开放和包容、据统计中国的离婚率已经接近一半,这在以前任何一个朝代都是不可能达到的、甚至我们知道以前的女性地位低、他们如果离婚会被同族人唾弃、现如今女性的意志唤醒了、而且周围的环境变化太大、导致离婚率持续升高、想在如今这个社会下生活下去、钱是必不可少的、很多人在离婚的时候情愿不要孩子也会要钱、这个时候我们就必须将财产分割清楚、不然将来会再次闹矛盾、不管是诉讼离婚,还是协议离婚、夫妻双方是最主要的意见达成者、只要二者认为分配合理、那么法院不会仔细查询各自名下的财产情况、这也很容易导致发现隐瞒产生矛盾、所以一般的夫妻都会申请调查、这既是对双方的负责、也是为了避免一些东西。如果真的有隐瞒那么会根据情况再次分配。
这些年中国的一些古老观念改变太快、很多人一时都不知道接受还是不接受、但在我看来、这些所谓的不被社会所看好的陋习都会被改变、将来或许没有任何一方会出彩礼、人们也不会为买房发愁、两个年轻人自己组建新的家庭开心的生活、自给自足或许才是最好的。
对方隐匿离婚财产怎么办,离婚时怎样防止对方隐匿财产
《婚姻法》第47条的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回到问题上,也就是说,在离婚时,如果对方有隐匿财产的行为时,法院会根据行为的严重程度做出让对方少分或不分的判决结果,这是对另一方隐匿或转移财产的一种惩罚。
离婚后,发现对方有上述行为的,可以请求法院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同时需要特别注意向法院请求重新分割财产的时间是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意思就是说,当一方知道对方有隐匿或转移财产的行为的第二天开始计算,三年内到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具体该怎样呢?
(1)从日常夫妻财产的管理上来说,如果一方把所有财产,尤其是存折交给另一方管理的话,那么可以提供工资单,股票增值的复印件等等。
(2)如果使用信用卡,在知道一方开户行和账号的前提下,可以申请法院查询。
(3)如果感觉到对方有可能隐瞒财产,可以聘请律师调查,也可以委托调查机构代为调查。
(4)当然如果你准备起诉离婚,那么你在起诉同时申请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诉讼保全。冻结银行的存款帐户,冻结房产的转让和过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到银行去调查相关的帐户存取款情况,包括对方的工资帐户。
(5)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如果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失的,擅自处分者应赔偿。
离婚夫妻一方隐匿财产怎么查询?
离婚夫妻一方隐匿财产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查询: 1、调查银行存款。 自己办理或者委托律师办理,通过申请法院开具调查令或者申请法院调查。此时需要提供对方的开户行和账号。(恕我直言,此点很困难,因为离婚前很少有此防范意识,且对自己人过于防范良心不安,也不利于共同生活,家庭团结。)在申请法院调查银行存款时,应当同时申请法院打印自开户以来的存款明细,以便清查帐号下全部存款取款,来往明细,并可作呈堂证供。 2、调查股票。 一是知道对方在哪一个证券公司开户,可以委托律师申请法院调查令,或直接申请法院到证券公司调查,打印股票交易资金对账单,或直接去开户银行打印股票交易的对账单。 二是不知道对方在哪一个证券公司开户,可提供夫妻一方身份证号码后,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直接去中国证券上海结算公司或中国证券深圳结算公司调查对方的股票交易明细及所有的股票交易纪录;如果想查到对方的资金账户情况,还可以在查出对方的开户证券公司后,再次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申请法院直接去开户证券公司调查资金对账单,对方账户内的股票市值及资金账户余额将隐无可隐,一目了然。 3、调查房产。 ①房地产所有权人配偶凭其身份证明、户口本和结婚证等夫妻关系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可查询相关房地产登记结果信息。 ②仲裁、诉讼案件当事人凭其身份证明以及仲裁机构或者审判机关的立案证明原件,可以查询、复制与仲裁、诉讼案件直接相关的房地产登记资料。 ③申请查询房地产登记资料的,应明确查询目的和房屋坐落,提供身份证明等必备证明材料,并按要求填写查询登记表;查询登记表应同时载明房地产所有权人姓名(名称)、房地产登记案号或房地产权利凭证编号之一用于查询时核对和匹配。 离婚期间夫妻可能已经忽略了关于情感上的梳理而将重点聚焦在二者所拥有的财产,财产问题上现实中也总有一些人会故意将财产藏起来等到现有的资产分割完之后将其归为自己所有的,此时对方应该及时去查处夫妻一起有的账户以免对方的转移。
一方在离婚期间转移隐匿财产的怎么办
法律分析:如在离婚期间另一方发现对方有隐瞒共同财产的,可要求对其财产进行分割,但有时由于种种原因,另一方也许在离婚后才会发现一方有隐瞒共同财产的行为,此时,另一方依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再次分割被隐瞒的财产,当然提起再次分割财产的诉讼,应遵守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即为当事人发现该隐瞒的财产次日计算两年内。
而且,一方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该财产的,法院可依法对隐瞒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判决可以少分或不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