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务继承的法律规定(公司债务承担的法律规定)
公司被收购后,原公司的债权债务问题应该怎么处理
法律主观:
变更后的公司对”原公司“的债权债务仍 负法律责任 。从实质上说,变更前后,公司的主体并没有变更,变更的只是公司的相关登记事项,但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及经营范围的变更,并没有变更或消灭公司主体,所以公司仍然存在,因此从实质上,并不能说变更前的公司与变更后的公司,公司还是那个,并没有改变,这样,公司仍应承担过去的债权债务。公司主体变更、消灭包括分立、合并以及注销,只有在公司主体变更、消灭的情况下才会发生 公司债权债务 分担、转移等情形。
法律客观:
一、公司被收购原债权债务怎么办?公司原来的债务由合并后的公司继承,不过可以在收购前和债权人谈,达成协议以降低负债金额,如果原公司已经要到了破产的地步这个协议对双方都有利。《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二、公司收购后债务谁来承担?常见的收购方式有两种,主要有股权收购和资本收购。两者在收购方式、税费、对既有债务影响等方面有诸多不同。1、股权收购,一般是指公司股东的股份由原股东转让给新股东,新股东替代原股东在公司中的地位,继续行使原股东的公司权利。由此可以看出,股权转让合同是新股东和原股东之间订立的关于股东之间股权转让的问题,并不涉及公司的债权债务,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并不会因为股东的变更而变更或消灭,原股东因被收购而退出公司,那么原有的债务应当由新股东在出资范围内承担。这就给受让方带来潜在风险,债权人要求公司承担责任,受让方便是哑巴吃黄连。股权收购如今在互联网收购方式中盛行,收购方一般看中的是受让方的人力资源、知识产权、市场前景等无形资产给企业带来的潜在效益。2、资本收购,是指公司以有偿对价取得另外一家公司的全部或者部分资产的民事法律行为。资本收购一般不涉及公司股东权益,收购方看中的是受让方某一具体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采矿权、特种行业许可证等。由于收购方并不涉及股权,对于原公司的债务也就不承担责任,这无疑可以很大的降低商业风险。但也有例外情况,即双方在收购协议中约定了受让方不仅受让资产,还受让相应的债务,那么受让方将对约定的这部分债务承担责任。综上所述,按照合同法规定,公司被收购原债权债务应该由新公司继承,双方会签署一份协议,确定债权债务情况。不过,收购公司可以和债权人协商,要求降低债务,或者减免部分债务。被收购公司在进行清算的时候,要将债务转移的事项通知给债权人,并且应该在报纸上发布公告。
公司法人去世,债务是否继承人承担
【法律分析】
本公司为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死亡的,由公司清偿债务。公司不是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而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实体。法人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债务以公司独立主体为基础,不会因法人死亡而消失。总之,公司的债务不会因为法人的变更或死亡而消失。但由于是法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死亡,公司股东不再存在。那么公司的债务应该由法人的继承人承担,法人的继承人也将成为债务的承担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继承人承担被继承人债务的法律规定
法律主观:
法定继承人需要以继承的财产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吗 遗产既包括积极遗产(如物权、债权),也包括消极遗产(如债务),继承人在继承积极遗产时,也必须继承消极遗产。也就是说,必须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进行清偿。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一般应遵循如下原则: 1、限定继承原则。继承人是概括继承被继承人遗产、需偿还被继承人生前遗留的个人合法债务的,仅以所得积极遗产为限负责清偿,超过继承人所继承遗产的价值总额,继承人可以不负清偿的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2、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人又有 遗嘱继承 人和受 遗赠 人的,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 遗嘱 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所得遗产偿还;放弃继承或受遗赠的,不再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3、继承人分担债务原则。即继承人之间依其得到的积极财产的比例来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4、执行遗赠不影响债务清偿。《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5、债务不得影响预留的份额。为体现人道主义,《民法典》地十九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的遗产份额,不得因债务清偿受到影响。” 希望通过上面的内容您能对法定继承人需要以继承的财产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的一些相关的问题有更加深入的了解。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 律师在线 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 法律咨询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债权继承的法律规定
债权继承的法律规定:
1、因为侵犯财产权而产生的债权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
2、因为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而产生的债权都是可以继承的。继承人继承财产,一定要连同债务一起继承。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的管理或者服务。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使他人受损失而获得利益。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法律规定是什么
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法律规定:
1、一般是由继承人进行偿还,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因为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继承遗产应当先行清偿被继承人生前所应当缴纳的税费及债务,缴纳税费及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
2、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但是如果债务人的法定继承人不愿偿还,那么债权人的债权在使用债务人遗产偿还后不足部分或者债务人无遗产可以偿还,债权人的债权或债权不足部分将彻底消灭,无法得到补偿。
继承的规定:
1、继承人顺序是第一继承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继承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2、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包括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如果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综上所述,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法律规定,一般是由继承人进行偿还,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因为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继承遗产应当先行清偿被继承人生前所应当缴纳的税费及债务,缴纳税费及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债务继承法律规定
债务继承的法律规定具体如下:
1、限定继承原则,即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的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2、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人又有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放弃继承或受遗赠的,不再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3、继承人分担债务原则,即继承人之间依其继承财产的比例来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债务继承的条件具体如下:
1、继承人在其所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范围之内偿还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
2、在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时,法定继承人先偿还,剩余部分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偿还。
综上所述,债务继承的法律规定限定继承原则,即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的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人又有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放弃继承或受遗赠的,不再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继承人分担债务原则,即继承人之间依其继承财产的比例来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公司注销后,债务可以由原股东法人股东继承吗?
一般情况下,公司注销后,公司的债务应由公司清算委员会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在清算过程中,公司的债权人应当向清算委员会申报债权。清算委员会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债权清偿,并依照法律规定处理公司的剩余财产。
如果公司在清算后,尚有未清偿的债务,且原股东为法人股东,则一般情况下,原股东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应根据公司法律规定承担公司的债务。但是如果原股东在公司注销后已经退出公司,并且未曾与公司签订任何保证债务的协议,那么原则上可以认为原股东不承担公司的债务。但是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如存在原股东违法担保、虚假注资等情况,原股东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法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责任是有限的,但如果公司的债务清偿不足,债权人可以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公司注销后,债务处理问题需要遵守法律程序和规定,避免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被收购公司的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法律主观:
收购公司后的债权债务应作以下处理:依法应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收购公司后相当于两个公司的合并。法律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法律客观:
一、公司被收购原债权债务怎么办?公司原来的债务由合并后的公司继承,不过可以在收购前和债权人谈,达成协议以降低负债金额,如果原公司已经要到了破产的地步这个协议对双方都有利。《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二、公司收购后债务谁来承担?常见的收购方式有两种,主要有股权收购和资本收购。两者在收购方式、税费、对既有债务影响等方面有诸多不同。1、股权收购,一般是指公司股东的股份由原股东转让给新股东,新股东替代原股东在公司中的地位,继续行使原股东的公司权利。由此可以看出,股权转让合同是新股东和原股东之间订立的关于股东之间股权转让的问题,并不涉及公司的债权债务,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并不会因为股东的变更而变更或消灭,原股东因被收购而退出公司,那么原有的债务应当由新股东在出资范围内承担。这就给受让方带来潜在风险,债权人要求公司承担责任,受让方便是哑巴吃黄连。股权收购如今在互联网收购方式中盛行,收购方一般看中的是受让方的人力资源、知识产权、市场前景等无形资产给企业带来的潜在效益。2、资本收购,是指公司以有偿对价取得另外一家公司的全部或者部分资产的民事法律行为。资本收购一般不涉及公司股东权益,收购方看中的是受让方某一具体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采矿权、特种行业许可证等。由于收购方并不涉及股权,对于原公司的债务也就不承担责任,这无疑可以很大的降低商业风险。但也有例外情况,即双方在收购协议中约定了受让方不仅受让资产,还受让相应的债务,那么受让方将对约定的这部分债务承担责任。综上所述,按照合同法规定,公司被收购原债权债务应该由新公司继承,双方会签署一份协议,确定债权债务情况。不过,收购公司可以和债权人协商,要求降低债务,或者减免部分债务。被收购公司在进行清算的时候,要将债务转移的事项通知给债权人,并且应该在报纸上发布公告。